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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方律师,付主任律师、合伙人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专业律师。 1966.5.12日出生,现籍湖北枣阳市吴店镇人,原籍河南省唐河县人,祖籍山西省祁县乔家大院,迁籍南....【详细介绍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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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著作权侵权的律师函

来源:原创  作者:乔方   时间:2015-03-25

 

        

HUBEI MINGTIAN LAW OFFICE

地址:枣阳市民主路22号(市工商局对面)

电话(传真):07106321006 手机:13597498981  

律   师   函

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 (2015)鄂鸣律函字第 01号

 

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:

本所接受著作权人陈国清、代华先的委托,就贵院知识产权侵权一事,特致函贵院及贵院领导。

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证据证实,贵院在枣阳市中兴大道新址所使用的“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“仿毛体书法字样,系陈国清原著。代华先按照陈国清的原著,通过电脑出小样后交给贵院定稿。贵院定稿同意后,没有将该稿样版权的制作权交给代华先,而是交给了其他人制作。经对比检测,所制作的”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“字样仿毛体书法系陈国清原著,代华先制样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,已经构成对委托人的侵权。现委托人提出抗议和交涉,要求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。希望贵院能够给予足够重视,30日内尽快接洽并协商解决。否则,本所律师将根据委托人授权,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事。此时,贵院不但要履行法定义务,还要承担因诉讼而支出的各项费用,可能会引起新闻媒体曝光,这样,对贵院的商业信誉也会产生很不利的影响。望贵院三思!

顺祝

商祺!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湖北鸣天律师事务所 

律师:乔方

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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